2012-11-16來源:中國吊頂網瀏覽量:
經銷商如何讓廠家形成對自己的依賴?在我國,廠家和經銷商之間,一直存在著似乎難以調和的矛盾。廠家希望經銷商更加忠誠,經銷商則希望廠家提供更大的利益和好處。
第二,具備客戶管理能力。
經銷商要能夠保證資金回籠,有效管控經營風險。就像很多建材企業之所以更需要中間渠道,是因為各個地方客戶,特別是房地產公司往往都需要賒銷產品,而廠家不具備保證回款的能力。而經銷商在地方對企業的情況知根知底,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供貸款或資金的支持能力,因此必然被廠家依賴。
第三,塑造品牌和推廣的能力。
經銷商往往需要自己獨立經營,像在汽車行業中,需要現款進貨和承擔物流成本,實際上也承擔著產品銷不出去的市場風險。對于汽車廠家來說,也主要是依靠渠道銷售,而不是自建網絡。一方面是經銷商就近管理更加方便,另一方面經銷商自己出錢承擔風險,其管理和控制風險水平,肯定要遠遠強于廠家。所以,如果經銷商具備品牌塑造能力,甚至能超過廠家自己的分析和預測,一定能讓廠家形成依賴感。
與廠家建立戰略同盟
經銷商希望經銷利潤更高的產品,是天經地義的。然而這種逐利心態,有可能破壞廠家品牌戰略和操作模式。因此,要想為廠家做渠道,就要與其建立戰略性同盟關系。
經銷商要從協助廠家提升品牌、擴大銷售規模、實現銷售單一品牌產品,來實現利潤較大化。
因此,經銷商也要學會選擇廠家。首先要判斷廠家有沒有塑造品牌、實施品牌戰略的決心和模式;第二,經銷商要向廠家主動提出建立品牌、塑造戰略同盟的建議與計劃。
而實現這個計劃可以分三步走:
靠前步,經銷商要根據自己掌握的市場分析和掌控能力,把自己構建強勢品牌市場的決心通報給廠家;第二步,根據市場狀況,承諾一個超過廠家期望的銷售目標,并且論證實現這種銷售目標的策略;第三步,提出要求廠家提供的支持性內容。這套立足建立廠家與經銷商戰略雙贏的操作模式,會讓廠家看到:不依靠經銷商是無法實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