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27來源:中國行業研究網瀏覽量:
利用各自品牌的特點和優勢,將核心的元素提煉出來,與合作“伙伴”的品牌核心元素進行契合,從多個側面詮釋一種共同的用戶體驗,這種營銷方式稱為跨界營銷。 從1999年德國的運動服飾品牌彪馬(Puma
但是,在現實的實施過程中,很多企業采取跨界營銷并沒有達到企業所欲想的結果,這其中存在的原因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將跨界營銷簡單的理解為聯合促銷,單純的認為任何兩個不同行業品牌的聯合采取互助的促銷就是跨界營銷。二是在實施的過程中忽視了雙方各自品牌、產品、消費群體、資源等方面的研究,是跨界營銷在實施的過程中無法實現預期的想法。因此,對于企業來講實施跨界營銷需要在對跨界營銷正確的認識前提下,遵循以下原則。
一、資源相匹配的原則
所謂資源相匹配的指的是兩個不同品牌的企業在進行跨界營銷時,兩個企業在品牌、實力、營銷思路和能力、企業戰略、消費群體、市場地位等等方面應該有的共性和對等性,只有具備這種共性和對等性跨界營銷才能發揮協同效應,如同李光斗先生在南方報業傳媒集團主辦的“2007年度中國十大營銷盛典”上說的:“跨界營銷較主要要像婚姻一樣要門當戶對,尋求強強聯合這樣才能使跨界營銷1+12獲得雙贏,否則會給雙方帶來無盡的痛苦”。
二、品牌效應疊加的原則
品牌效應疊加就是說兩個品牌在優劣勢上進行相互補充,將各自已經確立的市場人氣和品牌內蘊互相轉移到對方品牌身上或者傳播效應互相累加,從而豐富品牌的內涵和提升品牌整體影響力。
對于每一個品牌來講,其都詮釋著一種文化或者一種方式、理念,是目標消費群體個性體現的一個組成部分,但是這種特征單一,同時由于競爭品牌和外界因素的干擾,品牌對于文化或者方式、理念的詮釋效果就會減弱,而通過跨界營銷就可以避免這樣的問題,如我們常說“英雄配好劍”這句話的道理一樣,如果將“英雄”和“好劍”視為兩個不同的品牌,那么“英雄”只有配上“好劍”才能體現“英雄”的英武,而“好劍”只有被“英雄”所用,“好劍”的威力才能得以淋漓盡致的發揮,兩者的相互互補才能互相襯托,相得益彰,發揮各自的效果。反之則不會起到這樣的效果,只是在浪費各自的價值。
三、消費群體一致性的原則
每個品牌都有一定的消費群體,每個品牌都在準確的定位目標消費群體的特征,作為跨度營銷的實施品牌或合作企業由于所處行業的不同、品牌的不同、產品的不同,要想是跨度營銷得以實施,就要求雙方企業或者品牌必須具備一致或者重復消費群體,如著名汽車品牌東風雪鐵龍C2與意大利知名時尚運動品牌Kappa的合作,就是基于C2這個品牌本來是象征一種時尚,或者是比較活躍的一種生活方式,前衛的一種生活方式,Kappa這么一個服裝品牌它也有這樣的一種訴求,當然這些消費群體的一致性也可以表現在消費特性、消費理念上等等的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