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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09來源:慧聰瀏覽量:
烏克蘭外交部9月23日致函我館表示,烏克蘭國際貿易跨部門委員會9月4日通過了第СП-189/2008/143-32號決定,中止對所有進口聚乙烯塑鋼門窗用型材采取保障措施。 烏方通過調查后認為,進口聚乙烯塑鋼門窗用型材并
烏克蘭外交部9月23日致函我館表示,烏克蘭國際貿易跨部門委員會9月4日通過了第СП-189/2008/143-32號決定,中止對所有進口聚乙烯塑鋼門窗用型材采取保障措施。 烏方通過調查后認為,進口聚乙烯塑鋼門窗用型材并未對本國生產商造成實質性危害,并根據(jù)烏克蘭《對進口實施保障措施法》不構成采取保障措施的理由。 該決定公布在2008年9月9日第166期《政府信使》報上,并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