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7-18來源:招商平臺瀏覽量:
7月1日起,國家質檢總局頒布的《室內裝飾裝修材料10種有害物質限量》國家標準正式實施,“有毒”建材將禁止在市場上銷售。此前,為配合這一強制性標準的實施,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了首批29家合格檢
7月1日起,國家質檢總局頒布的《室內裝飾裝修材料10種有害物質限量》國家標準正式實施,“有毒”建材將禁止在市場上銷售。此前,為配合這一強制性標準的實施,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了首批29家合格檢測機構。然而,廣東作為建材生產和消費的大省,沒有一家檢測機構在這29家之列。由此,某媒體驚呼:“建材檢測廣東交白卷!”
反觀廣東建材行業內部,廣大廠家和經銷商對此議論紛紛,惶惶無措。那情形,按省質監局總工程師羅少華的話說,恰語“熱鍋上的螞蟻”。他們擔心廣東既然沒有一家檢測機構在29家之列,那么,自己的產品恐怕再難踏出廣東省大門之外。
情況果真如此嗎?廣東省質監局回應說,一些人對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的公告產生了“誤讀”。
政策背景:公告意在遏止行業混亂
據了解,《室內裝飾裝修材料10種有害物質限量》規定嚴格控制的建材包括:人造板及其制品、內墻涂料、溶劑型木器涂料、膠粘劑、地毯及地毯用膠粘劑、壁紙、木家具、聚氯乙烯卷材地板、混凝土外加劑、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等。標準對所有室內裝修材料中的甲醛、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苯、甲苯、二甲苯、甲苯二異氰酸酯、鉛、鎘、汞、砷等有毒污染物的含量作出了嚴格規定。7月1日后,凡是建筑材料中甲醛、苯含量不過關的建筑材料都不能在市場上露頭。
國家質檢總局表示,該標準是參照發達國家的綠色標準制定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有關規定,“10項標準”已被確定為強制性國家標準。
然而,自從“10項標準”頒布以來,一些檢測單位看到了發財的希望。在利益的驅動下,全國各地各類合格的、不合格的檢測機構,甚至一些并無直接關系的部門都趁此大好時機,紛紛推出相關檢測業務。一時間,讓建材生產廠家、經銷商和消費者真假難辨,同時也使他們蒙受巨大損失。
為剎住這一混亂局面,規范檢測檢驗市場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及相關實施細則的規定,經嚴格考核,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在今年6月6日正式公告首批29家合格檢測機構。
這就是“公告”出臺的背景。
廠家誤讀:驚呼廣東建材無權出省
然而,29家檢測機構的公布,卻引起了某些業內人士的“誤讀”,就連媒體也存在錯誤認識。
有媒體認為,29家合格檢測機構符合計量認證或實驗室認可要求,能夠依照國家相關標準進行檢測。那就意味著,只有持這29家檢測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的建材產品才有權營銷全國。換言之,我國較大的建材生產和消費基地———廣東省,因沒有一家檢測機構在這29家之列,省內機構檢測的建材產品在國內其它地區將不被承認。由此,某媒體得出了結論:“建材檢測廣東交白卷”。
媒體的這番誤讀,勢必又在建材業行內引發認識上的混亂,不少建材廠家對此都深表憂慮,以為自己的產品“走不出廣東”。他們心事重重,不知所措。
“我們在省內的檢測機構進行了檢測,但現在有同行說,我們的產品出不了省。這是不是真的?”順德一家涂料企業的負責人困惑地對記者說。另一家塑膠企業的說法也相當具有代表性:“我們的產品現在的銷售半徑不會出省。如果拿國家認監委公告的29家檢測機構的報告,費用上是否比省檢測機構的要貴?”
經銷商態度:冷對7月1日“大限”到來
建材生產企業的老板們對“公告”一頭霧水,那么,經銷商們對“十項標準”的執行情況又怎樣呢?
7月1日后,本報記者對廣州部分建材市場進行了摸底。
在廣州市南岸路的裝飾材料市場一帶,記者發現不少出售木門、天花扣板、水性墻面涂料的小店內,商品上沒有附貼檢驗報告,部分建材商品甚至連產品說明書都看不到。市場上也沒有低價甩賣違規建材的情形。不少商家表示,經過“十項標準”頒布以來半年的消化,以前的產品已賣得差不多,因此不會出現產品積壓等待出手的狀況。
在一間做木門生意的店鋪前,老板陳某對記者說,盡管木門出廠時附有檢測證明,但由于時間有出入,木門安全檢測可能有“貓膩”。然而,他認為,木門只要沒有嗆鼻、刺眼的氣味,就是安全的,無需另行檢測。
不少商家表示,他們雖留意到有關報道,但并沒有把7月1日看作“大限”,而是持觀望態度。
在天河區某高檔建材市場內,記者看到能出示通過了2002年度《室內裝飾裝修材料10種有害物質限量》國家標準檢測的證書的,只有嘉寶莉(CARPOLY)乳膠漆、鷹牌陶瓷系列產品。對于那些沒有檢驗證書而仍在出售的涂料、瓷磚等產品,售貨員的解釋是,其質量、安全性都符合現行標準,所以不會降價出售,更不會撤掉。
省局回應:廣東的檢測報告通行全國
嚴格按照“十項標準”組織生產為清除業內的錯誤認識,記者首先討教了相關法律專家。
法律專家說,實際上,國家對于檢測機構的設立資格有明文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19條規定: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必須具備相應的檢測條件和能力,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產品質量監督部門或者其授權的部門考核合格后,方可承擔產品質量檢驗工作。《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第22條規定:為社會提供公證數據的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必須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對其計量檢定、測試的能力和可靠性的考核合格。也就是說,就剛實施的“10項標準”來說,經省技術監督局審批的檢測單位出具的檢測報告從法律上講具有同等效力。廣東省境內合法的檢測機構的權威性、公正性是受到國家法律以及主管部門監督和保護的。
7月3日,記者又采訪了省質監局總工程師羅少華。
羅總工首先談到“十項標準”,他說,“十項標準”是國家強制性標準,其規定的有害物質的限量直接關系到人身的安全和健康。按照《標準化法》和《質量法》的規定,強制性標準必須執行,產品違反強制性標準,其生產者和銷售者都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較近幾天關于“十項標準”的檢驗機構問題,報紙上作了一些報道,一時間鬧得紛紛揚揚。本省許多建材生產機構惶惶無措,如熱鍋上的螞蟻,嚴重影響了建材產品在省內外的銷售。有的報紙竟以“建材檢測廣東交白卷”為題,說什么“廣東發出的合格證出省無效”。這種妄測是完全錯誤的。經過幾十年的建設,廣東省內有一大批高水平的建材檢測機構,而且形成了網絡,這些機構對于促進我省建材工業的發展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怎么能說“建材檢測廣東交白卷”?這“十項標準”只是部分建材產品有害物質限量的標準,而且也只是部分有害物質。不具備按“十項標準”進行檢測的機構,并非對所有的建材產品都不能檢測。
羅特別指出,較近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布了靠前批29個檢測機構的名單。需注意的是,這只是靠前批,還有第二批、第三批。另外,這29家機構可以承擔監督檢驗、仲裁檢驗等法定檢驗,也沒有說這29家企業可以出具公正數據,因按公告的說法,這29家檢測機構“符合計量認證或實驗室認可要求”。大家都知道,要出具公正數據,至少必須經過省級以上質監部門的計量認證,只有“實驗室認可”的機構不具備出具公正數據的資格。
為了配合“十項標準”的實施,我省依法設置和依法授權的質檢機構半年多來都在積極做準備,按照這“十項標準”的要求,創造檢測條件。現在已經有一批質檢機構經過了省質監局的嚴格考核,依法獲得了依據“十項標準”對建材產品進行監督檢驗、仲裁檢驗、委托檢驗的資格,其出具的檢驗報告具有法律效力,在全國通行。
廣東建材檢測機構實力不弱 入選第二批名單應“有戲”
羅少華總工程師還指出。建筑材料的生產、流通、使用三個環節的關鍵是生產環節,所以質監部門應從源頭抓質量。企業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十項標準”,必須采用合格的原材料,改造有關工藝,對出廠的產品進行檢驗,包括按照這十項標準的要求進行檢驗。自己暫時不具備檢驗條件的,要委托有資格的檢驗機構檢驗。省質監局將繼續安排監督檢驗,對抽查不合格的,將責令企業整改;對整改仍不合格的,將責令停止生產;對問題嚴重、拒絕整改的,給予行政處罰;對因生產不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的產品造成人員傷亡或其他" >其他嚴重后果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據羅估計,本月中旬,國家認監委頒布的第二批名單里應有廣東檢測機構的名字。
羅強調指出,對“十項標準”的貫徹和監督檢查,都必須依法辦事,未經法律授權的單位或部門無權借“十項標準”實施之機,以斂財為目的,向生產和經銷企業提出這樣或那樣的要求,加重企業負擔。
睜大眼睛識別檢測機構
據記者調查,面對林林總總的“認證”,不少消費者覺得無所適從。他們沒弄清楚這種專業性很強的檢驗報告該如何讀懂。
普通百姓對“十項標準”的理解,其實是在關注裝修污染問題。
裝修污染主要分為物理污染和化學污染。物理污染主要是指放射性,它來源于石材、瓷磚、衛生潔具、墻磚等材料。其原因是材料中放射性元素鐳、釷、鉀衰變過程中放射出γ射線對人體造成外照射傷害。化學污染主要是甲醛、苯類物質、氨氣、VOC等有害物質。甲醛主要來源于某些膠水以及用這些膠水加工的人造板材、復合地板等材料和水性涂料中,苯主要存在于油漆的部分稀釋劑中,氨氣主要存在于建筑防凍劑(主要成分是尿素),南方用得極少。VOC是多種揮發有機物質的統稱,來源于墻紙、地毯、防水涂料等材料。
目前,社會上從事裝修污染檢測機構有很多,但其中大部分是非法的,不僅其檢驗結果不準確,而且其出具的檢驗報告無法律效力。如何識別檢驗機構真偽?要注意以下幾點:
1.查看檢驗單位有無“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計量認證合格證書”。
2.看檢測儀器上有無計量檢測部門張貼的“計量合格證”,并看是否在有效期內。
3.一定要向檢測人員索要檢驗報告,并查看報告上有無“CMA”(國家強制計量認證標志)或“CAL”(省級以上質監部門的認可授權標志)等標志。